各镇(乡)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有关单位: 怀集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已经肇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并经县政府审核,现予以公布。 我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2011年10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公布怀集县城镇土地基准地价的通知》(怀府〔2011〕17号)同时终止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怀集县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2.怀集县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3.怀集县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4.怀集县商业用地路线地价表; 5.怀集县各乡镇基准地价表。
怀集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 怀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印发
附表1 怀集县商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附表2 怀集县住宅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附表3 怀集县工业用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附表4 怀集县商业用地路线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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