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乡)党委、县直各党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家庭文明建设,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开展2017年寻找怀集“最美家庭”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7年3月-12月 二、活动内容 (一)怀集十大“最美家庭” 1.评选范围。在怀集居住2年以上的城乡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 2.评选条件。按照全国妇联精神,准入零门槛,标准群众定。各地可在以下一些方面作引导,如推荐评选家庭成员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夫妻恩爱、孝老爱亲、勤俭持家、教子有方、和睦邻里、热心公益、保护生态、学有所成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的典型。 (二)怀集十大“最美女性” 1.评选对象范围。怀集籍户口并年满18周岁以上女性公民。 2.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努力践行“勤、善、和、美、廉”的时代精神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展现怀集女性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事迹感人、群众认可。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可从以下四类进行推荐,也可根据实际事迹从四种类型以外推荐: (1)爱岗敬业奉献典范: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在本职工作中成绩显著,为本单位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2)诚信经营励志典范:具有乐观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从事经营活动坚持诚信,质量至上,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在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方面发挥较大作用,并积极带动周边群众创业或就业,有突出的事迹和个人成就。 (3)孝老爱亲和睦典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夫妻和睦,家庭生活温馨 和谐;关爱子女,科学施爱,以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明显。 (4)回馈社会爱心典范: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热心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救灾、济困、敬老、助残、救孤、助学、助医等方面资助数额突出,持续时间较长;在危急时刻,能够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推荐方式和评选办法 (一)推荐方式 群众可通过两种方式自荐、推荐“最美家庭”“最美女性”。一是组织推荐,可到当地妇联或“妇女之家”进行自荐、推荐;二是网络推荐,发送邮件至HJXFL2002@163.com进行推荐。 (二)评选办法 主办单位将候选家庭(个人)简要事迹在专题页面接受公众投票和监督,并组织评委会根据候选家庭事迹和网络投票情况,评出怀集十大“最美家庭”“最美女性”,并好中选优推荐到上级妇联参评。 四、活动安排 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审评议、公众投票、宣传表彰五个步骤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3月20日—3月23日)。制定和下发评选活动通知,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评选通知,启动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2017年3月24日—4月14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通过单位推荐、自我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按照上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4月10日前报送县妇联办公室。 第三阶段:初审评议(2017年4月15日—5月1日)。评选办公室将对所有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具备参选资格。 第四阶段:公众网络投票(2017年5月2日—5月17日)。领导小组审定考察后,向社会公候选人名单,在怀集县领域网上(网址:http//tp.hj01.com)公布候选人的事迹、照片,接受群众的网络投票。此外,领导小组也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公众投票占30﹪,领导小组投票占50﹪,故事材料撰写占20%,综合以上三项得分情况,并经公示,确定前10名为怀集县“最美家庭”“最美女性”称号。 第五阶段:宣传表彰(2016年5月下旬-12月) 在5月份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举行怀集县十大“最美家庭”、“最美女性”颁奖典礼,对获奖家庭(个人)进行表彰颁奖。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怀集县“最美家庭”系列典型事迹,推进我县文明社会建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协同联动。各镇(乡)党委、县直各党委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在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统一部署,共同推进。按照县的部署,联合当地媒体,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以活动推动宣传,以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呼应的工作格局。 2.立足基层,广泛发动。要充分做好发动工作,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评议、发动群众投票,在村(社区)“妇女之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社会组织等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张贴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宣传工作,确保这项活动家喻户晓。 3.积极推荐,及时报送。各镇(乡)、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做好相关资料收集上报。候选家庭、个人填写《怀集县“最美家庭”推荐表》《怀集县“最美女性”推荐表》(事迹简述500字内)(见附件1、2)一式2份+3张家庭生活照+详细事迹(事迹务必详实生动,字数不少于2000字),于4月14日前送到县妇联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材料及生活照电子版发至县妇联邮箱(HJXFL2002@163.com),联系人:陈玉梅,联系电话:5523395。
中共怀集县委宣传部 怀集县文明办
怀集县妇女联合会 2017年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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