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工作热情,为我县建设成为肇庆科学发展新的增长极和肇庆连接大西南门户城市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县直机关单位公推遴选若干名乡镇党政副职人选。现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 乡镇党政副职人选4名(具体视报名人数按5:1比例确定)。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公选范围:面向县直公务员管理(含参公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在职公务员。 资格条件:除符合《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要求外,要同时符合以下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进取精神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好;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任科员职满3年(转正定级后计算)以上和现职副科级干部; 4、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1日后出生); 以上年龄和任职资格年限计算至2013年4月30日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存在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4月7日至4月12日;报名地点:县公选办(地址:县委县政府新办公大楼407室县委组织部干部室,电话5533597)。报名时须提交以下的材料:①《怀集县公开选拔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②单位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含报名人员姓名、职务,是否符合公选资格条件,执行廉政、法律和计生政策情况,是否同意推荐报名等);③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计划生育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核后退回),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 四、选拔程序和方法 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述评推选、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其中: 1、资格审查(4月中下旬)。根据选拔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发给《准考证》。 2、述评推选(4月下旬)。 (1)确定公选职位数量:根据报名人数的5:1比例确定公选职位数量(最多4个职位) 。 (2)确定述评推选名单:如报名人数不超20人,直接进行述评推选。如报名人数超过20人,则先进行笔试遴选(4月中下旬),根据公选职数的1:5比例,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述评推选人员名单(例如:报名人选为25人,则公选职位为4个,经笔试后确定20人进入述评推选),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组织进行述评推选:由进入述评推选人员按工作述职、施政演讲两部分内容进行发言(每人发言时间10分钟)。述评推选评分实行“大评委制”,专职评委不少于15人,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的领导干部组成;其他评委不少于30人,主要由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组成。评委按述职发言、施政演讲、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心理素质等5个要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职评委分数占总成绩的80%,其他评委分数占总成绩的20%。 3、民主测评、工作履历、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实行量化计分(4月中下旬)。根据述评推选成绩高低,按照公选职位数的1:3比例确定民主测评对象名单和进行量化计分。 (1)民主测评量化计分:组织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总体评价共6项按“很好、好、较好、一般、差”5个档次进行评价,并进行量化计分。其中单位领导班子评价占分值40%,其他干部评价占60%,体现和落实群众公认原则。 (2)工作履历量化计分:具有乡镇基层工作经历加1分。 (3)表彰奖励量化计分:近5年获市级表彰奖励(每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近5年获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每项加2分,累计不超过4分)。 (4)年度考核量化计分:近3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项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总成绩=述评推选成绩+民主测评、工作履历、表彰奖励、年度考核量化得分 4、组织考察(4月中下旬)。根据总成绩高低,按照公选职位数的1:2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名单,由县委组织部派出干部考察组,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征求纪检、综治、计生部门的意见。 5、研究决定(5月上旬)。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考察对象个人特点和专长,按照人岗相适合的原则,提出职位的拟任人选,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6、任前公示(5月上旬)。任职人选经县委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对选拔中已进入考察范围但未被选用的干部,纳入后备干部管理,一年内如有职位空缺,可在其中择优选用。 7、任命(5月上旬)。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要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县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开选拔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严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公开选拔工作有序进行。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发动工作,大力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同志参加报名。公开选拔全程邀请纪检监察、“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各环节结果在县政府公众网等媒体进行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怀集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怀集县公开选拔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
附: 怀集县公开选拔干部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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